发布时间: 2018-12-14 11:04:19
修改时间: 2018-12-14 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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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番茄
作为幼儿园的老师,应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和对潜在事故的预见性,关注幼儿生活的每一细小的环节,若发现危险苗头,应及时加以处理,并能掌握对幼儿常见意外事故初步的的急救处理。
一、意外事故分类
(一)一般事故
在托幼机构中,由于儿童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制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属于一般外伤事故。
托幼机构中发生的事故大多数是此类事故,应引起保教人员充分重视,尽量防止外伤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事故
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所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颅骨骨折、烧(烫)伤、被冒领、走失、被遗忘在空房间、从高处坠落、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三)重大责任事故
导致儿童死亡、伤残、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使儿童产生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这类事故发生例数较少,但性质严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杜绝事故发生。
二、意外事故预防措施
1.教育儿童不互相打闹,对中大班儿童要让他们知道身体各部位最宝贵的是眼睛、鼻子、内脏(心和肝)等,一定要注意保护;对小年龄的儿童要照顾好,少数孩子有咬人、抓人的习惯,要多组织游戏,使注意力集中在游戏上,逐渐改正不良行为习惯。
2.教育儿童不玩、不带体积小、锐利、危险的玩具及物品入园,如珠子、扣子、别针、硬币、钉子等,以免其塞入耳、鼻、放入口中;班级物品老师(托小班老师尤其注意)要妥善管理好,如小刀、剪子、图钉等应放在幼儿取不到的地方。
入园时、午睡时老师要检查口袋、书包,发现危险品后没收或交给家长。
3.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打火机、鞭炮等,不能玩,严禁带到幼儿园里,要谨防产生火灾及炸伤幼儿脸、手等部位.
4.教育儿童上下楼梯时、站在大型玩具上时,不要互相打闹、推拉,以免摔伤。
5.教育幼儿坐在椅子上,不要向后仰或前倾以防摔伤后脑勺或摔伤下巴、嘴唇的事故。
老师应懂得只有提高幼儿的自身保护能力,才能减少幼儿发生难以预料的意外事故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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