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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州闽侯县编外教师专项招聘新任教师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5 09:41:20

修改时间: 2019-03-26 16:23:50

阅读量: 15180

作者: 布丁

各中学、小学学区,实小、特校、实幼、附幼、上街实验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我县编外教师专项招聘新任教师7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岗位及报考具体条件

1.小学教师(5人):

(1)学校、学科分布:

①小学语文2人(青口学区1人,尚干学区1人);

②小学数学2人(青口学区1人,南通学区1人);

③小学英语1人(祥谦学区)。

(2)报考条件和对象(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代课教师)

①在闽侯县公办中小学担任编外教师3年及以上且现仍在闽侯县公办中小学任教的人员(持学校相关证明及3、6、9、12月工资册);②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③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④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证明)。

(3)专业要求:

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以下岗位同时允许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小学语文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政教、历史及人文教育(历史学科方向)专业毕业生报考。

小学数学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毕业生报考。

2.幼儿教师(2人):

(1)岗位:尚干中心幼儿园1人、小箬中心幼儿园1人。

(2)报考条件和对象(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幼儿代课教师):

①在闽侯县公办幼儿园担任编外教师3年及以上且现仍在闽侯县公办幼儿园任教的人员(持学校相关证明及工资册);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③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④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证明)。

(3)专业要求: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专业。

二、报名办法

既符合《闽侯县2019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岗位条件要求,又符合面向我县编外教师专项招聘新任教师岗位条件要求,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参加全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选择“编外教师专项招聘”的考生从“委托考试模块”进入网络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报考岗位情况”栏中的“应聘考生岗位备注”中如实注明“本人系闽侯县公办学校编外教师,符合报考条件”。

三、考试办法

(一)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按照招考总成绩及学科岗位数,高分者优先选岗,入围教师若放弃岗位的,根据招考总成绩从高分到底分依次递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本公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均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按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规定。

2.笔试时间、地点

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为4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3.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公告》(教师招录)栏公布(网址:http://minhou.fuzhou.gov.cn/xjwz/zwgk/jydt/jszl/,下同)。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资格审核

1.参加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公告》(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现场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2.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材料要求。须提交以下材料:(1)《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网打印);(2)笔试准考证;(3)毕业证书;(4)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证明(二维码);(5)报到证;(6)就业推荐表;(7)就业协议书(填写姓名、高校盖章,用人单位未签章);(8)普通话等级证书;(9)教师资格证书;(10)身份证;(11)户口簿;(12)单位工作年限证明;(13)每年3、6、9、12月份工资册复印件(经办人员签字,学校、学区盖章。(1)-(13)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不提供(5)、(6)、(7)项。

(四)面试

各岗位面试均由闽侯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或委托上级部门组织。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教材。其它岗位面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幼教学科岗位面试考核时需另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公告》栏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其它事项

1.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百分制)。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等聘用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按照招考总成绩和学科岗位数,高分者优先选岗。任教满六年后,方可申请参加县内教师校际交流或外调。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公告》栏另行通知。

4.担任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公告》栏另行通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审档不合格的。

6.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分政策

1.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2.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现场资格审核时(具体时间在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公告》“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正式报到时间:被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

2.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91-22986401,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 8︰00 至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请各单位务必将本文件精神传达的每一位编外教师,动员符合条件的编外教师积极报考,最大限度发挥编外教师优惠政策的效用。

闽侯县教育局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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