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05-23 10:09:50
修改时间: 2019-05-23 10:10:40
阅读量: 6203
作者: 清野
根据《2019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精神,我局拟对报考我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进入1:1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请以下考生(详见附件)于2019年5月30日-5月31日两天(法定上班时间)到我局人事股(三楼图书室)进行资格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若出现资格复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审查递补。经资格复核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我局将在龙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教育信息专栏进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相关通知,具体网址如下:http://www.longhai.gov.cn/cms/html/lhsrmzf/jyxxzl/index.html
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口地址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须注明是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4.报到证(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未能体现师范类的,还须提供就读院校的证明或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其中,2019年3月10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19年3月1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职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6.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7.网络报名登记表(只提供打印件);
8.近期免冠与报名表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招聘岗位和姓名)。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有效。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我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未尽事宜,按《2019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执行。
龙海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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