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05-26 10:00:51
修改时间: 2019-05-26 10:00:51
阅读量: 2107
作者: 小西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2号)及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福建省永春县专项公开招聘教师通告》和《2019年泉州市永春县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决定组织入围考生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1.入围公费师范生;
2.专项公开招聘入围考生;
3.公开招聘入围考生。
体检对象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19年6月4、5、6日(星期二、三、四)上午8:00。体检对象凭本人身份证到我局指定医院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1.签订服务年限的承诺书:2019年6月3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到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签订服务年限的承诺书。
2.领取体检通知书、填写体检表:2019年6月3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到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向工作人员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对象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现场填写体检表。
3.体检对象在6月3日晚上10:00至体检前应保持空腹。
4.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体检对象,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有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的,体检的空额将在达到考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并体检。
7.体检结束后请到人事股开具调档函,应届毕业生请咨询就读学校是否需要开具调档函,非应届毕业生请提前落实个人档案寄存地。
联系电话:0595-23880266
附件:2019年泉州市永春县公立学校招聘教师体检对象及时间安排.xlsx
永春县教育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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