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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莆田市招聘新任教师奖励加分材料审核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1 09:58:13

修改时间: 2020-10-07 17:44:48

阅读量: 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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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经研究决定,对参加2018年市直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并参加省组织统一笔试、符合政策规定加分的对象进行审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地点:莆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莆田市人民政府1号楼439室)。

二、认定对象

报考2018年市直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的人员

三、认定材料

符合加分的对象须提供省、市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注意事项

1.拟享受莆田籍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的考生,请登录莆田教育网下载加分审核表(见附件),逐栏填写后于4月25日之前送村、乡镇(街道)、县区卫计局三级联审,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区卫计局统一收件送市卫计委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办理加分,逾期不予受理,敬请考生及时关注。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莆田市教育局网站和莆田市卫计委网站予以公示。

2.拟享受加分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对象须在4月30日前将《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对象情况表》(电子档)发送至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邮箱,以便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加分对象要按本通知及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594—2684682

邮箱:ptsjyjrsk@163.com

附件: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


莆田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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