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7-05 09:52:15
修改时间: 2017-07-05 09:52:15
阅读量: 2291
作者: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小学位于日东新村21号,是区属公办小学。因学校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语文、数学编外教师。现将招聘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语文学科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适合小学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教师和优秀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有经验者优先;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语文学科教师应具有二级甲等普通话水平证书)。
三、报名时间、方法及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13日
2.报名方法:将个人报名表(见附件)及相关证书数码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mxbjdc@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及应聘学科”。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及提供的材料:
(1)面试内容:片段教学,面谈 。
(2)需提供的个人材料审核: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均原件)
待遇:参照集美区编外教师待遇统一规定执行。
集美区杏滨小学
2017年7月3日
附:
集美区杏滨小学应聘人员信息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相片 | ||||
政治面貌 | 户 口 所在地 | ||||||
身份证号 | |||||||
毕业学校 及 时间 | |||||||
专业技术职称 | 执业资格 | ||||||
固定电话 | 电子邮箱 | ||||||
移动电话 | |||||||
联系地址(邮编) | |||||||
个 人 简 历 (从初中起及 工作简历) | |||||||
应聘人签名 |
本人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经审查不符,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 年 月 日 |
注: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2.先通过网上发送报名电子表,面试时再携带应聘本人亲笔签字表。
推荐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