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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三幼儿园招聘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 2017-07-11 14:20:19

修改时间: 2017-07-11 14:20:19

阅读量: 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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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第三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专业技术岗:非在编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非在编教师岗位: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热爱幼教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能独立带班的能力,熟悉幼儿园课程和一日带班基本流程;

5.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在思明区教育网 (www.smjy.net)

2.报名时间:

2017年月7月10日——7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柯厝路354号

联系人:梁老师,咨询电话:18059207345, 邮箱:553099699@.qq.com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第三幼儿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学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考核

由学校考核小组对成绩优秀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须持有健康证,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达到聘用人员要求。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项

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第三幼儿园负责解释。

附件: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第三幼儿园

2017年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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