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7-15 09:35:05
修改时间: 2017-07-15 09: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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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校,职专,教师进修学校,电大: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3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17〕101号)《大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田教人〔2017〕68号)文件精神,按审批权限,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大田县教育局认定。具体认定情况如下:
我县2017年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申请的方式,整个过程分三个阶段: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审核认定。今年上半年网上报名的有154人,经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和审查,符合条件认定通过的有146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不予认定8人,不予认定的原因具体见名单附件2。
附件:
大田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