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7-15 09:46:45
修改时间: 2017-07-15 09: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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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申请人:
2017年春季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已经办理完毕,请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受理通知单于7月17日-7月18日到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教育窗口领取证书,代领者须由申请人亲属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受理通知单及复印件领取,其中,应届毕业生须等毕业证书出来后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备案表到窗口领取,认定未通过人员也请将相关申报材料领回。
惠安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