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7-20 10:39:33
修改时间: 2017-07-20 10: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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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合同制教师通告》的招聘程序,2017年泉州市洛江区公立学校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合同制教师岗位实行补充招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补充招聘公立学校合同制教师29名,其中,中学教师4名、小学教师23名、幼儿园教师2名。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单位及人数 |
01 | 中学语文 | 2 | 河市中学1名、虹山中学1名 |
02 | 中学数学 | 1 | 泉州市第十一中学1名 |
03 | 中学历史 | 1 | 泉州市第十一中学1名 |
04 | 小学语文 | 11 | 万安中心小学1名、双阳中心小学4名、河市中心小学2名 |
05 | 小学数学 | 11 | 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1名、区实验小学2名 |
06 | 小学科学 | 1 | 河市中心小学1名 |
07 | 幼儿教育 | 2 | 罗溪奕聪中心幼儿园2名 |
二、补充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面向已参加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取得笔试成绩但未被聘用的人员招考。相关的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2017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合同制教师通告》(http://www.qzljjy.com/app/index.php?i=20&c=site&a=site&do=detail&id=38271&uniacid=20)。
三、补充招聘的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概不受理。
2.报名地点:洛江区教育局人事股(泉州第十一中学大门对面区教师进修学校三楼,电话:0595-22633310)。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用钢笔填写《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可从网上下载),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身份证、参加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准考证和笔试成绩单、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符合加分的相关证明及举证材料、户口簿(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未正式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2)应聘者只限报考一个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的招聘岗位。
四、其他事项
本次补充招聘的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及其他事宜均按《2017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合同制教师通告》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qzljjy.com/)首页的“公告通知栏”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泉州市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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