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7-20 10:54:52
修改时间: 2017-07-20 10: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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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泉州台商投资区补充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通告》要求,现将2017年泉州台商投资区补充招聘教师入围体检考生现场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招聘岗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专业 | 教育 | 专业 | 笔试 | 折算 | 名次 | 备注 |
小学数学教师 | 蔡世凤 | 651217104702 | 小学教育 | 117.0 | 92.5 | 102.3 | 68.2 | 1 | |
小学数学教师 | 林思秦 | 651217104793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106.5 | 86.0 | 94.2 | 62.8 | 2 | |
小学数学教师 | 张瑞琴 | 651217104703 | 小学教育 | 108.0 | 85.0 | 94.2 | 62.8 | 3 | |
小学声乐教师 | 黄锡燕 | 651717107363 | 音乐学 | 110.0 | 81.5 | 92.9 | 61.9 | 1 |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7月24日上午(8∶3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三楼组织人事科(311室)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并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证明;
5.在职公办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民办学校任教的,需提交任教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就业报到证和缴交社会保险证明,如办理人事代理的,还需提交办理人事代理证明。
资格复核人选按以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A4规格),并分别按以上顺序整理成份,《报名登记表》作为复印件的封面。
五、其他事项
1.考生体检资格的最终确认以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体检资格,其空额按规定递补。
2.因个人原因而未能亲自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3.具体体检安排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网站(http://www.qzts.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4.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7398852 0595-27398853。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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