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7-29 09:56:07
修改时间: 2017-07-31 1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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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鼓楼区区属学校招考已经结束、现就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调动)及后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体拟聘用人员于8月16日上午9:00,在鼓楼区教育局(地址:福州市津泰路146号)7楼会议室集中。优秀应届毕业生(厦大招聘)、新任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在职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一、办理报到手续
(一)办理报到手续的对象
1.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岗位拟聘用人员(厦大招聘)。
2.2017年招考新任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
(二)办理报到手续所须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就业协议书(已经鼓楼区教育局签章)、报到证、所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3.拟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师范大专、本科毕业生拟聘用人员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应聘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简化《报到证》改签手续,拟聘用福州市区学校的毕业生《报到证》无须再到福建省教育厅办理改签手续。
5.为提高材料审核效率,请未就业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到前务必先将相关材料根据以下表格要求的顺序整理好。
序号 | 材料名称 |
1 | 身份证 |
2 | 报到证 |
3 | 就业协议书 |
4 | 大专及以上所有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 (按学历层次顺序从高到低排序) |
5 | 教师资格证 |
6 | 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语文教师岗位) |
(五)拟聘用人员报到时未能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材料的不予报到。
二、办理调动手续
2017年鼓楼区属学校招考在职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调令。并回原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八月二十六日前将原主管部门开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工资核减单,工资人事软件数据交至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
三、其它事项
1.拟定8月26日上午领取介绍信,拟聘用人员凭介绍信到用人学校报到。
2.拟聘用人员党、团组织介绍信暂由个人保管,待开学后交至用人学校,由用人学校统一到区教育工委组织部、团委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鼓楼区教育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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