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7-29 10:38:41
修改时间: 2017-07-29 17: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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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自动弃权人选
《2017年泉州市洛江区公立学校教师补充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入闱人选名单公示》的入闱人员中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有1名,视为本次招考自动弃权。具体名单如下:
招聘岗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教育综合 | 专业知识 | 笔试成绩 | 100分折算 | 名次 |
小学数学教师 | 621217102776 | 杨吉特 | 男 | 111.5 | 91.5 | 99.5 | 66.33 | 2 |
二、资格复审入闱递补人选名单公示
根据《2017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通告》的招聘程序,经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符合现场资格复审入闱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1名,具体名单如下:
招聘岗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教育综合 | 专业知识 | 笔试成绩 | 100分折算 | 位次 |
小学数学教师 | 651217105675 | 赖静辉 | 女 | 100.5 | 91.5 | 95.1 | 63.40 | 4 |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上班时间)。
公示时限:2017年7月26日—8月1日
公示电话:0595-22633310(办) 22630066(办)
三、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1.复审时间: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取得入闱递补资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闱资格,复审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入闱资格,其空额岗位不再依次递补。
2.复审地点:洛江区教育局人事股(泉州第十一中学大门对面区教师进修学校三楼,电话:0595-22633310)。
3.复审要求: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簿(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未正式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公办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民办在职教师应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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