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7-30 14:22:00
修改时间: 2017-07-30 14: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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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7年8月5日(星期六)上午8:00;
2.面试地点:将四中;
3.面试学科:高中数学、高中物理、初中语文、初中生物、初中数学、初中思想政治、小学语文。
二、面试办法:
1.面试采取片段教学方式进行。高中以高一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为片段教学内容;初中以初一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为片段教学内容;小学以五年级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为片段教学内容;以上片段教学教材均以2017年将乐县中小学用书为准 (教材自带)。面试采取现场抽题,抽题后准备20分钟,高中、初中、小学片段教学时间为15分钟(含答辩)。片段教学不使用多媒体设备。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成绩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允许携带教材和在备考室所准备的片段教学提纲,其它材料一律不准带入面试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评审办法:
(1)各学科评委由7人组成。
(2)面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平均数计算总分。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4)各学科面试工作由教育局、人社局、编办抽调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和监督。
三、录聘办法:
根据考试总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四、其他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务必于2017年8月3日-8月4日上午下班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出具的有关证明)、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就业推荐书)等原件和上述材料复印件一份,外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交至教育局三楼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核,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到现场审核,必须提前告知,否则视为放弃。
2.面试有关事项:参加面试考生食宿费自理。
将乐县教育局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将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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