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8-12 11:06:59
修改时间: 2017-08-12 11: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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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新任教师(含补充招聘)的政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已通过资格复审且体检合格的新任教师应聘者。
二、报送时间:
2017年8月20日前
三、报送地点:
诏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相关事项:
1.请按照《漳州市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具体见附件)中的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并报县级计生部门和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签署意见。
2.《漳州市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需双面打印。
诏安县教育局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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