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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师招聘网整理推荐: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发布时间: 2017-08-12 11:59:25

修改时间: 2017-08-12 11: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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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以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地地方行政制度成为郡县制,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成型于秦汉时期。郡县制是古代中英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关于郡县制这个知识点,历史考纲中有要求学生掌握,所以福建教师招聘网就对此做了一个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郡县制的含义

指对古代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现在的行政区划)。起源于周朝,起初是封建制的补充,后经过秦汉发展,取代封建制成为主要体制。亚洲其他国家也从中国学习了该体制,如日本、朝鲜。

二、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1.由来:

(1)郡县制度是春秋战国时期以来逐步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

(2)春秋时期,一些诸侯国在新兼并的地区设郡县。

(3)秦统一后,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

2.内容:

(1)行政区划:

①秦始皇把全国分为36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一郡之内又分若干县。

②县以下设乡、里等基层行政机构。

(2)官僚机构:

①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郡守定期向丞相汇报工作。

②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财政、司法、狱讼和兵役。

③郡守和县令、县长都由皇帝直接任命。

3.影响:

(1)秦朝通过郡县制,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把全国的每个地方、每户人家都纳入国家政治体制中。

(2)秦朝形成的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加强和完善。

三、分封制和郡县制的比较

分封制

郡县制

实行条件

与宗法制相联系

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

建立基础

血缘关系

地域关系

传承制度

诸侯王位世袭

官吏由皇帝任免调迁,官位概不世袭

官吏权利

拥有封地和相应的爵位

官吏只有俸禄,无封地

与中央关系

诸侯国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

郡县是地方行政机构,绝对服从中央

官员职责范围

封地内有行政权,拥有对土地的管理权

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无管理权

历史作用

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

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

四、分封制、郡县制、行省制的比较

1.相同点:

(1)都属于统治和管理地方的行政制度;

(2)目的都是巩固统治;

(3)结果都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4)对后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2.不同点:

(1)时代:分封制产生与奴隶社会,盛行于西周;郡县制与行省制都产生于封建社会,郡县制几乎盛行于整个封建社会,行省制确立并盛行于元朝。

(2)地方与中央的制约关系及其地方权力的大小:在分封制下,被封者的爵位和领地等都是世袭的。他们虽然对上承担一定的义务,但独立性很大,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王国。在中央政权力量衰弱的时候,被分封者就称霸一方,形成割据称雄的局面。在郡县制下,郡、县长官都是由君主任命,可以随时撤换或调动,郡、县两级政府都是中央的派出机构,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郡、县两级的官员按能力选任,破了贵族制下的血缘联系。对居民管理主要按地域划分,进一步清除了氏族制残余。行省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其行政长官直属中书省。

(3)作用与影响:分封制虽在一定时期内产生了一些积极作用,但长期以来破坏了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郡县制与行省制不仅在当时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了国家统一,而且经过后世的发展、完善,积极作用愈益明显。

福建教师招聘网认为,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的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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