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教招红宝书

当前位置:

宁德屏南县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26 15:16:34

修改时间: 2017-09-26 15:16:34

阅读量: 2126

作者: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专、民办学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3号)、(宁教人[2017]101号)规定,为做好我县2017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认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本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3.通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以下简称《面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按照规定,《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发证日期为2015年12月之前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福建省或福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程序

  根据国家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一)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一式二份)。

  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秋季网报时间:10月30—11月10日,认定对象:国考合格人员、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往届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秋季现场确认时间:11月13--14日 。

   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含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秋季网报时间:10月30—11月10日,认定对象:国考合格人员、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往届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秋季现场确认时间:11月13--15日

  (二)现场确认(受理)。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的时间随带认定申请材料,到屏南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屏南县古峰镇东环中路159号(广电局隔壁),联系电话:0593-8966593)

  (三)审核认定

  屏南县教育局在法定时间内对符合法定条件者做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对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应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职教师申请表封面需加盖任教学校公章,社会人员加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申报人员应在网上正确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交成功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打印已经填好信息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使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后对折使用。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 “申请任教学科”栏,只填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社会人员所填学科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见附件);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鉴定盖章,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盖章。

  5.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提交体检表(体检结果原件);申请人首先打印《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请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然后由本人在现场确认前持表格到屏南县医院参加体检。

  8.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1张。(相片背后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用信封袋装好。)另申请人自己粘贴申请表还需要二寸彩照2张,粘贴体检表要一寸彩照1张。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9.教师资格认定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其中,“两学”考试合格人员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还应提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

  (3)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按材料清单中所列顺序整理,并将第1~9项材料装入档案袋。(厚纸皮档案袋打印店或文具店里均有出售)档案袋封面需注明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现场确认时应按上述材料清单提交申报材料,原件经验证后即退回。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幼儿园教师申请人员体检表

4.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方式                                                                                     

屏南县教育局

2017年9月22日

 

推荐阅读:

敏试教师资格 (2).jpg

图书热销排行榜

2022新版学科高分题库.jpg

课程热销排行榜

购物车

全选

0件商品

共计:0

  • 加入你感兴趣的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