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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

发布时间: 2017-11-17 15:03:33

修改时间: 2017-11-17 15:03:33

阅读量: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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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地处福建东南沿海闽南“金三角”中部区域,人口159万,海外南安乡亲350多万,是闽南著名侨乡、民族英雄郑成功的故乡,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最具投资潜力百强、福布斯中国大陆最佳县级城市等。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经南安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安第一中学、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等4所福建省一级达标中学决定使用事业编制赴省外高校举办专项教师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33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福建省南安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2018年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8届全日制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二)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3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1月16日至1999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6、取得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相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届毕业生;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

2、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 月16日—  2017年12月1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福建省南安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2018年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福建省南安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2018年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电子简历发送到招聘学校网上预报名电子邮箱进行预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南安一中网上预报名电子邮箱:nayzbgs@126.com

国光中学网上预报名电子邮箱:ggzx86585115@163.com

侨光中学网上预报名电子邮箱:naqgzx@126.com

华侨中学网上预报名电子邮箱:hqzx60@163.com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福建省南安市赴高校公开招聘2018年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预报名后的报考者均需参加现场报名。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日8:30-11:30  

2.报名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内。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福建省南安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2018年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进入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7年12 月2日下午;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内(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超过5∶1的,需先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如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超过5∶1的,根据各岗位拟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记入总分。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话题表述,由报考人员根据规定话题进行表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第二部分为问题回答,由报考人员回答1个指定问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资格复审、体检、考核、聘用。

六、聘用办法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从面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并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招聘学校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各招聘岗位拟签约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面试成绩高于70分的,方可确定为签约对象。

(三)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体检、考察与聘用

(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中国南安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anan.gov.cn/space/default/org_id/25.html)上另行发布通告。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综治证明以及县(市、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并联系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寄至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他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根据招聘、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国南安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anan.gov.cn/space/default/org_id/25.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签约学校到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委编办、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入编、聘用手续。

(四)2018年8月1日以后,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中国南安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anan.gov.cn/space/default/org_id/25.html)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在2018年7月31日前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毕业生档案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委编办和招聘学校共同组织。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报考学校咨询电话:

南安一中:0595-86375101、86375102

国光中学:0595-86585115

侨光中学:0595-86411727

华侨中学:0595-86781220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南安市纪委驻教育局、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86399538。

 

附件:1.福建省南安市赴高校公开招聘2018届新任教师

岗位信息表

2.福建省南安市赴高校公开招聘2018届新任教师

报名登记表

附件附件.docx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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