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05-18 11:01:40
修改时间: 2019-05-18 11:09:19
阅读量: 1941
作者: 小西
根据《2019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合同制教师通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审核确认,刘思恩同志符合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加分审核确认部门反映(上班时间)。
姓 名 | 报考岗位 | 加分条件 | 加分分值 | 加分依据 |
刘思恩 | 小学体育教师 | 2014.09-2016.09在中国人民解放军73047部队服役,服役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 8 | 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 |
公示时限:2019年4月28日—5月7日
公示电话:0595-22630316(办) 22633310(办)
公示期间,经群众举报并核实,以及资格复审中发现加分对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加分及聘用资格。
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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