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福建传初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7日
发布时间: 2019-06-03 16:23:11
修改时间: 2019-06-03 16:23:11
阅读量: 10227
作者: 清野
传初幼儿园是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福建传初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协作合办幼儿园,是福建省首家普惠性微型精品幼儿园,为鼓楼区政府2018年重点打造的惠民项目。因教学需要,福建传初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所属4所幼儿园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具体岗位如下:教师24名。现将应聘条件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教师岗位相关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清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幼教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现行托幼人员体检标准。编外教师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保育员年龄原则上50周岁以下。
4.编外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二乙及以上;具有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学习背景,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申报材料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6月1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508室(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内),报名电话:0591-87808713,0591-87846649。
3.申报材料:
(1)应聘幼儿园教师:
①《传初幼儿园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1,填写或打印均可,贴上1寸免冠近照);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普通话测试等级二乙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咨询报名电话:0591-87516001、17606078113 (黄老师);邮箱:1556939060@qq.com。
三、录用办法
(一)应聘教师
1.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会同福建传初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通知面试,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拟聘人员经政审、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
3.被聘用人员应按照用人单位通知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具体录用办法由福建传初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咨询电话:0591-87516001、17606078113 黄老师)。
四、工资待遇
根据教师实际资质,月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实发3000至5000元,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根据考核情况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免费单身宿舍及其他福利待遇。
五、传初幼儿园具体地址
1.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传初幼儿园(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45号);
2.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传初幼儿园(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
3.福州市鼓楼区福屿传初幼儿园(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屿小区20号22号楼连体楼2楼)。
4.福州市鼓楼区屏东传初幼儿园(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4号原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办公楼1-3层)。
附件:传初幼儿园招聘人员报名表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福建传初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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