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06-05 10:29:44
修改时间: 2019-06-05 10:29:44
阅读量: 3274
作者: 布丁
根据《2019年安溪县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公办教师通告》,现将专项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学科 | 姓名 | 任教学校 |
中学政治 | 谢章成 | 安溪一中 |
张宜强 | 铭选中学 | |
中学数学 | 吴巧治 | 安溪一中 |
中学英语 | 胡越清 | 安溪一中 |
周秋玲 | 铭选中学 | |
中学化学 | 林桂红 | 铭选中学 |
中学历史 | 陈媛媛 | 安溪一中 |
杨金帅 | 铭选中学 | |
中学生物 | 张娅娇 | 铭选中学 |
中学体育 | 王秋坤 | 安溪一中 |
中小学音乐 | 钟啸隆 | 凤城中学 |
中小学美术 | 苏忠炙 | 沼涛中学 |
刘晓华 | 沼涛中学 | |
林炯宇 | 凤城中学 |
若有异议,请于6月14日前(正常上班时间)向安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反映,联系电话:0595-23232412。
二、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1.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6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资格复审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安溪茶都旁)6号楼B栋1414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资格复审应提供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部分原件核对后退回)及A4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按下列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⑴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
⑵本人身份证;
⑶教师资格证书;
⑷毕业证书(含本科、研究生证书);
⑸学位证书;
⑹报到证;
⑺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批复文件);
⑻《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⑼学位查询结果;
⑽县级计生证明(见附件2)和乡镇级综治证明(或乡镇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见附件3),应届生可不提供。
原网络预报名、现场报名时已提交的材料可不提供。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以《2019年安溪县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公办教师通告》为依据,不符合通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本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安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应提供就读学校的相关证明(相关证书尚未发放或在办的证明)及就业推荐表(含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
4.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必须在3月10前取得,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四、体检
体检时间6月18日上午8:30,考生应随带身份证原件、1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2019年安溪县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
安溪县教育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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