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06-12 14:22:37
修改时间: 2019-06-12 14:22:51
阅读量: 2503
作者: 布丁
根据《2019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合同制教师通告》和《2019年泉州市洛江区补充招聘公立学校合同制教师通告(一)》的招聘程序,现将体检结果及体检入闱递补人选通告如下:
一、体检入闱自动弃权人员
根据《2019年泉州市洛江区补充招聘公立学校合同制教师笔试成绩及体检等有关事项通告》,体检过程中有8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不合格,不予以聘用,具体名单如下:
招聘岗位 | 名次 | 准考证号 |
中学生物教师 | 3 | 653619111021 |
小学语文教师 | 1 | 621119102600 |
小学语文教师 | 3 | 651119103930 |
小学语文教师 | 8 | 651119103758 |
小学语文教师 | 14 | 651119104687 |
小学语文教师 | 17 | 651119103615 |
小学数学教师 | 7 | 651219105055 |
幼儿教育教师 | 2 | 656119100973 |
二、体检入闱递补人选
根据《2019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合同制教师通告》的要求,中学生物岗位空缺1人,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名,具体名单如下:
招聘岗位 | 名次 | 准考证号 |
中学生物教师 | 4 | 653619111046 |
三、有关事项
1.请体检入闱递补人选凭本人身份证于6月13日上午8:40在洛江区教育局(泉州第十一中学大门对面区教师进修学校一楼,电话:13505948345)报到,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若迟到10分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拟录聘资格。
2.体检前一个晚10:00以后禁止进食。体检时要缴交1张1寸彩色个人相片(与网上报名登记表照片同底、背面先自行粘贴双面胶,届时粘贴到体检表上)和相应的体检费。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最后结果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4.经公示无异议后,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若体检不合格者,由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电话告知)。
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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