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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厦门海沧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调剂递补人员名单(第二批)

发布时间: 2019-08-19 14:33:13

修改时间: 2019-08-19 14:33:13

阅读量: 1078

作者: 骆驼

2019年海沧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因部分岗位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根据《2019年海沧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公告》规定,在面试后,对因考生成绩不合格导致的空缺岗位和因报名人数不足导致的减少岗位,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不合格的,或考生放弃体检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岗位,经教育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在遵循考生意愿的情况下,从同一学科服从调剂且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达到60分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低进行跨校调剂补充,并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调剂递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递补岗位

经教育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研究,拟对以下岗位进行调剂递补:

 

  2019年海沧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调剂递补岗位(第二批)

学科

  育斌学校

体育

  1

二、调剂递补人员名单

  序号

  性别

  身份证号

  学科

  报考

  学校

  调剂(递补)

  学校

  笔试

  成绩

  面试

  成绩

  综合

  成绩

  1

  女

  350628********0048

  体育

  育斌学校

  育斌学校

  59

  67.40

  64.04

三、调剂递补人员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调剂递补人员应将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1份)送至区教育局(海沧区滨湖北路1号滨湖大厦7楼)3724室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 

7.符合“招聘条件”第4条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的报考者,须提供近5年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任教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者需签署调剂申请书后方可参加体检。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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