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09-12 12:03:07
修改时间: 2019-09-12 12:03:28
阅读量: 2200
作者: 小汐
晨昕学校是海沧区唯一一所特殊教育学校,设有学前部、义教部、职教部。因新学年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班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描述
招聘学前班教师1人,承担学前特殊教育等教育教学任务。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或特殊教育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
3.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大专及以上学前特殊教育专业毕业;
(2)有幼儿园教学经验者。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2019年9月9日在海沧区晨昕学校公众号发布。
2.报名方式:先按要求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申报教师招聘人员请将如下材料发送至邮箱(1016872297@qq.com)
(1)填写完整的《海沧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如有)、获奖证书(如有)等证明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发送。
以上(1)(2)项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邮箱,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5日;
4.咨询电话:王老师15880229036、王老师17306010885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海沧区晨昕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筛选,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1.面试:晨昕学校统一组织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及答辩。
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
学校电话通知录用者体检。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聘用手续及待遇
1.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按照海沧区教育局核定的编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四、其他
厦门市海沧区晨昕学校对本次招聘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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