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8-12 11:25:49
修改时间: 2020-08-12 11:27:23
阅读量: 2776
作者: 闽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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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2020年福建省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2020年永春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现将2020年永春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考生资格复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入围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17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应携带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1.在报考平台初审成功的《报名登记表》放首页。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以及能体现招聘通告中关于户籍要求的佐证材料。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5.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6.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者,应保证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无法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生证明和县级综治证明(应届毕业生除外)。
8.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9.永春县域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幼儿代课教师还应提交:
(1)《2020年面向永春县域内幼儿代课教师公开招聘情况表》(见附件2)。在不同幼儿园担任幼儿代课教师,应按不同单位另表填写,所在单位及园(校)长应认真核实,同时在单位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盖章、签名确认,并为出具证明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从2018年3月10日起至今每月由校(园)长签付的工资报销单复印件,学校财务人员、园长、中心小学校长须在工资报销单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示负责。
10.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开具的证明要交原件。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非应届毕业生的的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
3.出现资格复审自动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按照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4.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永春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2日
附件:
1. 2020年永春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名单(见下图)
2.2020年面向永春县域内幼儿代课教师公开招聘情况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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