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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补充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告【24人】

发布时间: 2020-09-09 12:05:56

修改时间:

阅读量: 2129

作者: 闽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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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秀屿区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第一轮工作已结束,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0〕28号)及招聘方案规定,现将2020年补充招聘新任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本市招聘,2020年3月16日前常住户口在我市的报考者,莆田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莆田生源2018年、2019年、2020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市报考者;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7个岗位共24名)

2020年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补充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告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

参加补充招聘考生9月7日-9月11日进行网上报名。

四、笔试加分: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4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并在9月11日(上班时间)前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见附件6)一份送秀屿区教育局人事股618室审核认定,逾期视为放弃。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第一轮报考秀屿区加分证明材料已提交的且未被聘上者,如第二轮补充招聘也报考我区,也须于9月11日到秀屿区教育局618室确认签名。

五、确定面试人选及组织面试等工作

我区将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依原方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具体细则见2020年3月10日秀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网址http://www.ptxy.gov.

cn/ztzl/jyzl/gggs_33101/202003/t20200310_1453366.htm)。

第二轮补充招聘后续相关事宜将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网址http://www.ptxy.gov.cn/ztzl/jyzl/)上通知、公布(公示),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4-5894433

附件:

附件1:2020年秀屿区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doc

附件2 闽人发[2006]10号.doc

附件3 闽人发〔2009〕221号.doc

附件4 莆政办〔2012〕225号.doc

附件5(莆委办〔2010〕64号).docx

附件6 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doc

秀屿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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