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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法律法规练习题: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1-01-05 11:52:25

修改时间: 2021-01-05 11:52:25

阅读量: 1435

作者: 闵试教育

为了帮助考生及时地巩固知识点,圆梦2021教招福建省教师招聘考试网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基本概念的相关知识点,出了以下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练习题如果同学们对相关知识点不熟悉,请看练习题下方文字。文章内容会对相关知识点做详细阐述,并会根据历年真题总结题目类型,帮助同学们更高效、更有目标的复习。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练习题

1、《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次数是( )。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的条件之一是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的记录没有记满( )。

A.3分

B.6分

C.9分

D.12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 )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

大家快来检测一下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知识点掌握了吗?如果知识点还没有完全掌握,请看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练习题

【练习题答案】

1、B

2、D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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