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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27 12:14:24

修改时间: 2021-05-27 12:14:24

阅读量: 1730

作者: 管理员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和《2021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漳人社〔2021〕26号)要求,现拟对报考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漳州开发区”)新任教师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2021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要求,笔试成绩合格线75分(含75分)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复审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

漳州开发区教育局(漳州开发区招商大道49号海关大厦5楼)。

三、材料要求

(一)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打印);

(二)本人身份证(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户口本(需复印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查询认证证明材料。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学位查询认证证明材料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打印。

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查询认证材料。

(四)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1年7月1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五)截止2021年3月20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试用期内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截止2021年3月20日,在编人员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市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zzksbm.com/)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已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考生把上述各项的原件、复印件分类按顺序装订在一起,复审后提交复印件,部分原件带回。

四、其他事项

(一)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时,出现考生放弃或审核不合格的职位将按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将在政府网站“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址:http://cmzd.zhangzhou.gov.cn/)或“漳州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递补考生应在通知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审。

(三)资格复审对象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复审的,需提前电话说明原因,经同意后另约复审时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将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

漳州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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