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8-02 16:26:43
修改时间: 2017-08-02 16: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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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田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田教人〔2017〕38号)和《关于2017年大田县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田教人〔2017〕141号)有关文件精神,经报考、笔试(全省统一)、资格审核、面试等程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选,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详见附件。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安排表
体检时间 | 体检对象 | 体检地点 |
2017年8月5日 上午7:50 | 小学语文教师岗位10人; 小学数学教师岗位1人; 小学音乐教师岗位9人。
| 大田县医院健康体检科(住院部一楼) |
2017年8月12日 上午7:50 | 复检 |
二、体检注意事项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大田县医院健康体检科参加体检。入围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二)体检期间严禁考生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三)体检前须知:
1.检前饮食:保持日常生活规律,检前三天勿食过于油腻、高蛋白质,勿饮酒;检前一天晚餐后应禁食,晨起禁水,保持空腹8—14小时。
2.体检当天考生应憋尿。
3.考生体检当日请穿休闲服装,勿穿连衣裙、连衣袜;穿方便鞋袜;勿化妆及佩戴首饰等。4.女考生请注意:①未婚者请预先告知妇检医生。②妇科检查要求检前排空小便。③月经期间请勿留取尿液检查或进行妇科检查。④怀孕或者不能排除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避免做放射性检查。⑤近视眼的考生请戴好眼镜。
(四)体检费缴体检医院(按医院核定收费标准)。
(五)考生如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的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必须当场提出复检,复检应在本批次体检临近结束时进行,结果以复检为准;其它项目需复检的,待县新任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复检。
(六)体检过程中,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按照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者请在抽签前关机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按违纪论处,并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完毕,经医务人员和带队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七)县人大、县委编办、县公务员局、县教育纪检组等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体检过程中应按照标准,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公平公正。
三、其它事项
(一)调档:参加体检考生应于8月4日到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开具调档函且于8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调至: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0号,邮编:366100)。
(二)协审:考生体检结束时应领取《协审表》,并于8月11日前交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凡属在职身份参加我县新任教师招聘的考生,须按招聘方案相关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因逾期未交,被取消录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附件:大田县2017年补充招聘小学(语文、数学和音乐)新任教师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大田县教育局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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