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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漳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20 14:14:57

修改时间: 2021-05-20 14:14:57

阅读量: 2365

作者: 管理员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及《2021年漳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漳人社〔2021〕2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报考我区中学高中教师岗位并进入中学资格复核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现场复核,现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我局拟对报考我区中学高中新任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复核对象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咨询电话:0596-6622063)。

二、复核时间

2021年5月26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5:30;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核地点

漳州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507室人事科(福建省漳州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四、复核材料

资格复核时考生应提交:

1.成绩报告单;

2.报名登记表(考生打印,签名,并贴上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必须带有公章的户主页和考生本人户籍页同复印在1张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1年3月20日前取得,其中202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放宽到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及学信网学籍证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位证书);

5.报到证(未领取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6.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21年7月10日前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考生把上述各项的原件、复印件分类按顺序装订在一起,复审后提交复印件,部份原件带回。

截止2021年3月20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试用期内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截止2021年3月20日,在编人员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资格复核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资格复核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附件:漳州高新区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学高中新任教师资格复核名单

漳州高新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漳州高新区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学高中新任教师资格复核名单

招聘岗位准考证号姓 名性别教育综合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位次照顾类别备注
中学生物教师663621113757 黄*梅125134.5130.71
中学地理教师663921114346 何*婷101.5108.51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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