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1-11 11:23:04
修改时间: 2021-01-11 11: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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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员
闽试教育根据福建省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师德法规部分规定的考试知识点内容,今天来介绍下教育法律知识点: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及特征,帮助大家对学前儿童心理有更好的了解。
广义的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是同义词,如守法义务、赡养义务等.狭义的法律责任则是指因违法、违约 或者直接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说到法律责任时,通常是指狭义概念.
教育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从本质上说,教育法律责任与任何法律关系并无相悖之处,但在一致性的前提下, 还要注意教育法律关系的特殊性.教育法律责任的特点如下:
1、责任的法律规定性
法律责任由法律规范事先明确规定,具有法律规定性.因而,它使行为人在实施行为之前能够预测自己的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从而对行为人履行法定义务起到督促和警诫作用,保证正常稳定的社会关系.
2、责任的国家强制性
法律责任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有力手段,人人必须遵守,任何违法者不得逃避或拒不承担.
3、责任的专权追究性
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或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来执行的,即法律责任的专权追究性,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都无权行使这一职权.
4、归责的特定性
归责的特定性即当事人必须处在教育法律关系中,方可承担教育法律责任.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均必须处在教育法律关系中,其行为侵犯了教育法规定的权利或违犯了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才导致教育法律责任.如果不处在教育法律关系中,其行为不影响教育法上的权利义务,就不会导致教育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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