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9-09 09:22:43
修改时间: 2020-09-09 1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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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员
闽试教育根据福建省教师招聘考试大纲,教育学部分规定的考试知识点内容,今天来介绍下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的原则,帮助大家梳理基本的概念。
作为学前教育对象的儿童首先是一个人,是我们社会的一员.因此,他们享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没有对 儿童的尊重,就谈不上真正的教育.
(一)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
儿童从一出生就具有人格尊严,他们与我们是同样的一个社会成员,不能因为他们小而歧视他们,要杜 绝对孩子随意敷衍、盲目指责、任意羞辱的粗暴行为,更不能拿儿童作为宠物玩耍,随意给他们起绰号,当众 披露他们的缺陷.教师要将儿童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人来对待,尊重他的思想感情、兴趣、爱好、要求和愿望等.
(二)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学前儿童是不同于成人的正在发展中的社会成员,他们享有不同于成人的许多特殊的权利,如生存权、 受教育权、受抚养权、发展权等,这反映了人类对儿童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利的认可与尊重.
学完了上面关于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的原则知识点,同学们可以做下对应的练习题: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的原则练习题,考察下自身对这块知识点的掌握程度。
上文,是闽试教育根据红宝书《2021福建教师招聘考试幼儿教育综合考试大纲解析》内的知识点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的原则,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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